铜水务发〔2009〕75号
铜梁县水务局
关于“传箴言”手机短信创作奖励办法的
通知
各科室站所、局属各单位:
根据铜委宣【2009】23号文件精神,县委宣传部下达我局2009年创作箴言任务1104条,为鼓励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作箴言活动,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:
一、创作奖励。局机关职工将创作的箴言发至1065866666,每成功创作1条箴言,局里奖励创作人员10元。(以移动公司手机返回代码为准)
二、月奖。按当月成功创作条数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一等奖一名、二等奖二名、三等奖三名。一等奖奖现金200元;二等奖奖现金100元;三等奖奖现金50元。起评标准分别为:一等奖每月15条以上,二等奖每月10条以上,三等奖每月5条以上。
三、年度奖。按年度成功创作条数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一等奖一名、二等奖二名、三等奖三名。一等奖奖现金1000元;二等奖奖现金500元;三等奖奖现金300元。起评标准:一等奖年度30条以上,二等奖年度20条以上,三等奖年度10条以上。
四、奖励办法。创作奖、月奖当月兑现,年度奖年终兑现,创作条数以本人手机返回代码在办公室登记为准。
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
主题词:宣传工作 奖励办法 通知